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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七天猶豫期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,你收到商品後七天內(從收到的隔天開始算,含假日),可以退貨,不用說明理由。
七天是讓你「看清楚、確認一下」的猶豫期,不是試用期。你可以打開外包裝檢查商品,但請不要實際使用,並保持商品原狀。
2. 退貨時要保持原狀
退回的商品請保持收到時的樣子:
- 商品本身完整、沒有使用過的痕跡。
- 原包裝、外盒、配件和發票證明聯(如果有紙本)一起退回。
3. 不適用七天猶豫期的商品
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下列商品在我們事先告知的情況下,不適用七天猶豫期。商品本身有瑕疵的,不在此限,請看下一節。
- 食品(布嶼製菓果乾):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,或退貨時已經接近有效日期的食品。拆封後的果乾基於食品衛生,沒辦法再次出售,不接受退貨;未拆封的果乾,可以在七天內退貨。
- 已拆封的消耗品(護木油、蠟燭等):只是打開外包裝檢查不算使用;已經倒出、塗抹或點燃過的,商品沒辦法回復原狀,不接受退貨。使用時如果遇到商品本身的問題,請寄信給我們,我們會個別處理。
- 依你指定的規格或內容特別製作的客製化商品(如果有,商品頁會事先註明)。
4. 瑕疵、寄錯、運送破損
收到的商品如果有瑕疵、寄錯品項或數量,或運送途中壓壞、漏液,請在收到後 7 天內寄信到 business@liveintheforest.com,附上:
- 訂單編號
- 商品與外包裝的照片(瑕疵或破損的地方要看得清楚)
- 你希望換貨還是退款
5. 瑕疵處理的運費
確認是商品瑕疵、寄錯或運送破損後,寄回和重新寄出的運費都由我們負擔,我們會依你的選擇換貨或退款。
6. 怎麼申請退貨
- 寄信到 business@liveintheforest.com,寫明訂單編號、要退的商品和數量。七天內寄出申請就算數。
- 我們回覆確認後,會告訴你寄回的地址。可以用 7-ELEVEN 交貨便、全家店到店或郵局寄回,寄件收據請留著。
- 請把商品包好,避免寄回途中損壞。
- 我們收到退貨、確認商品狀態後,開始辦理退款。
7. 一般退貨的運費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,在七天猶豫期內退貨,你不需要負擔任何費用。退貨的寄回運費由我們負擔:請先自付,我們退款時會依寄件收據的金額一起退給你;原訂單的運費也會一併退還。
8. 退款方式與時間
我們確認退貨後就會辦理退款,從你原本的付款方式退回,並寄退款通知信給你:
- 信用卡:刷退到原信用卡,依發卡銀行作業時間,通常 7–14 個工作天內會出現在帳單上。
- LINE Pay:用 LINE Pay 餘額付的會退回餘額;綁卡付的依發卡銀行作業時間,通常 7–14 個工作天內出現在帳單上。
- 貨到付款:退到你指定的銀行帳戶,我們會請你提供帳戶資料。
- 電子發票會一併作廢,或開立銷貨折讓單。
9. 換貨
寄錯或瑕疵的商品,我們會換成正確的商品。想換成其他品項或規格的,請先辦理退貨,再重新下單。
10. 其他不受理的情況
- 收到超過七天才提出的一般退貨申請(瑕疵商品依民法等相關規定處理)。
- 不是在本站購買的商品。
- 因為保存或使用方式不當造成的損壞,例如沒有依照 使用指南 使用。
11. 其他問題
怎麼用、怎麼保存、能不能塗,使用指南 和 常見問題 都有寫。這份政策是 服務條款 的一部分,沒寫到的地方,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辦理。
本政策如有更新,會公告在這一頁。